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起新设条件、新设操作流程、新设条件,?申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应符合下面 条件?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应该是工商信用等级A级之上公司,是管理规范、信用优良、实力雄厚的当地 民营骨干企业或温商回归公司,试验区初期要求主发起人必须是实业型、生产型公司,不能是担保公司、 寄售行等非实业型、生产型公司;?
    ?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别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应符合下面条件,?注册地点或重点营业场所在试验区县(市、区)范围内 ;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;?上一年度盈利,净资产达500万元之上,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;公司法定代表人无经济犯罪记录和非法 集资记录;县(市、区)政府规定的别的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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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注册地点或重点营业场所在试验区县(市、区)范围内;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;上一年度盈利,净资产 不少于2000万元,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;?公司法定代表人无经济犯罪记录和非法集资记录;县(市、 区)政府规定的别的条件。
    这些年过来我国民间融资在急速发展过程中,存在操作不公开、不正规等问题,故而引起了非法集资欺诈、 高利贷、借贷纠纷等很多社会问题,如何正规民间融资,将其纳入到政府监督范围内,*有效的措施是 “疏”而不是“堵”,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非常好的一条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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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文在民间急速融资发展的前提下,分析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价值的基础上,陈述了民间资本管理公 司的新设方式、重点业务、风险控制等要素,*后对当下已经开始试验区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情况亟 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。